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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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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南物流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条例、政策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盐城南物流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盐城南物流产业园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串场河以东、通榆河以西、大德中心河以南、新团河以北,规划面积约4.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0年。
规划定位: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配套生产服务型物流节点。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15-69691689
邮箱:18535534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金沙集团1862成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百科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5-68568023
邮箱:tangmn@nuep.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区域环境状况及现状污染源,识别区域环境和资源的制约因素;
(2)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以及其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调查清楚区域环境本底状况,对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进行分析;
(3)论证园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4)调查园区发展现状,分析园区规划开发强度,通过排污系数、类比调查等方法进行区域污染源强预测;
(5)利用相应的大气、水、噪声等预测模式,预测园区发展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6)开展园区环境风险分析;
(7)对园区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水平进行分析;
(8)对园区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论证、分析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
(9)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附件:公众意见表 -物流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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