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镇江普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子级光电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电子级光电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镇江普耀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1、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筑面积共7061.53平方米。新建丙类车间一栋。2、本项目拟购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包装设备、脱色釜、酸析釜、离心机等共164台(套)、公用工程设施及其他仪器设备若干。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等。3、总投资10447.9万元。4、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光电新材料和副产硫酸钾7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普耀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新区龙溪路8号
联系人:汤总
联系电话:1395286392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金沙集团1862成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百科
单位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5-6856802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兴建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链接下载。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